|
各位考生、家长:
大家好。2010年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09年11月20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本次报名全省将首次采用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请大家注意提前了解省考试院和青岛市招考办有关政策和 |
|
|
| 各位考生、家长:
大家好。2010年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09年11月20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本次报名全省将首次采用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请大家注意提前了解省考试院和青岛市招考办有关政策和要求,现将报名工作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
全省远程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为11月20至30日,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 wsbm.sdzk.gov.cn,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二是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3至15日,地点在考生本人选择的各区、市招考办。各学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所在区、市招考办统一安排时间和场所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市户籍;
5.实践生、体育专业、高水平及优秀运动员、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煤炭企业实践生,必须是我省煤炭企业的在职青年,并且有两年以上(含两年)生产实践经验,年龄不低于21周岁(1989年9月1日前出生),理科考生。
国防经济类实践生必须是退伍军人,未婚,年龄21-27周岁(1983年9月1日至1989年9月1日出生)。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理科考生。
高水平及优秀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选报省统一测试没有包括的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具备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二)高职对口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省户籍和我市学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历者不得报考高职对口。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本人通过网报之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区、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审查资格、采集信息,进行信息确认。他人不得代报。
(二)对报名考生有以下要求:
1、严禁非青岛户籍考生和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报考普通高考。
2、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市的青岛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区、市任选一处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学籍不在青岛的青岛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能在青岛户籍所在区、市报名。
3、各类往届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不得以任何名义跨区市报名。为此,省考试院制定了网报约束条件,网报过程中在非户籍地报名的往届考生将统一安排到户籍地招考办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户籍地参加高考。
4、报考对口高职的考生,只要具有山东省户籍,同时具有我市学籍,即可在我市报名。
5、各类应届生报考要由区、市教育局普(基)、职教科(处)核查认定身份。各类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县(区、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三)网报信息确认时须交验以下证件:
1、报考普通高考的毕业生要提供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区、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
报考高职对口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提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区、市教育局职教科(处)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人证);
3、非应届生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者,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证明。
5、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到省招生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我省不接受外国侨民报考。
6、考生报名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采集指纹、照相。
四、报考科类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高职对口等六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报考艺术文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报考体育或艺术理的考生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报考艺术文、艺术理、普通体育、高水平(优秀)运动员的考生,取得相应合格资格后,还必须持专业合格证或有关证明材料于4月 25 日前到报名点进行科类确认,凡没有按规定时间确认科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报考资格,考试和录取时将按照普通文史或理工类考生对待。
考生应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外语中选考一种外语,并在报考时注明。
五、单考单招类别报名
单考单招类别(包括保送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非通用语、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也同时进行网上报名,该类信息作为院校组织考试录取的基础信息。
六、报考少年班的考生也同时进行网上报名。
七、关于特殊考生登记和审批手续
(一)准备材料。
符合2010年普通高考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区、市招考办办理审验登记手续,并填写《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需要填写的表格参见《少数民族特殊考生办理办法》)。经学校和相应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后(“市招办审查意见”一栏暂不填写),考生将《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原件由考生自己保留)交区、市招考办。2010年照顾录取项目,报名时暂按《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照顾录取政策》的项目填写;实际录取时将按照山东省2010年有关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执行。
(二)审核、汇总
各区、市招考办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市招办将对初审合格的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再次审查,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复审。
(三)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资格实行区、市、省三级公示。各区、市招考办上报特殊考生材料前,将组织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市招考办何省考试院亦将各组织一周以上的公示。
报名结束后,各区、市招考办将按照上级要求组织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考生档案组建工作。请考生保持与所在学校和区、市招考办的联系和沟通。同时请广大考生随时浏览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网www.sdzk.gov.cn和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qdzk.gov.cn及时掌握报名进程和动态,避免失误。
市招考办衷心希望广大考生认真执行省、市招生政策,守纪律,讲诚信,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国家考试纪律的行为,以高度的责任感迈好高考第一步。祝广大考生报名工作顺利!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